成县“两个共同”示范建设项目红川清真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项目(续建)施工招标公告
成县“两个共同”示范建设项目红川清真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项目(续建)施工已经成发改字〔2016〕311号文件批准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及《甘肃省招投标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择优选择承包人。
一、工程名称及地点:
工程名称:成县“两个共同”示范建设项目红川清真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项目(续建)
地点:成县红川镇
二、工程概况:
新建地上二层砖混结构学习书屋一座,总建筑面积168.1m2,新建地上一层砖混结构红军井亭与厕所一座,建筑面积49.85m2。
三、资金来源及工期:
资金来源:2016年度省列“两个共同”示范建设专项资金
工 期:60天
四、报名条件:
1、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(含叁级)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,建造师资质叁级以上(含叁级)。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: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,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拟派住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(以上证件均为原件)。外省、外地企业请到陇南市建设局备案。
2、根据甘检会(2014)8号文第4条规定: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,市(州)、县(区)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;
五、报名时间:2016年11月2日—2016年11月5日下午5:30截止。
六、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:见招标文件
七、招 标 人: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
八、招标代理单位:陇南市诚信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琦 电话:18993906366
九、监督单位:成县发展和改革局
电话:0939-3216716
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
2016年11月2日 |